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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环保用电管控 产污设备用电监控平台

描述:江苏环保用电管控 产污设备用电监控平台依托快速发展的物联网技术、电力参数传感技术,实时采集企业总用电、工艺生产设备用电、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用电等数据,通过设施运行停车分析、越限分析、停/限产分析、工艺关联分析等,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施、设备等未开启、空转、减速、降频以及异常关闭等未正常工作的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实时监控限产和停产整治企业运行状态。

更新时间:2024-04-03
产品型号:AcrelCloud-3000
厂商性质:生产厂家
详情介绍
品牌Acrel/安科瑞产地国产
加工定制功率50-1000W
电压220-380V

前景:

根据《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工作的通知》(苏环发(2022)197号)和《省环境监控中心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工作的函》(苏环监控函(2022)11号)的有关要求,现就全市排污许可管理与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单位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明确建设联网范围

全市排污许可领证单位(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中涉气排污单位及纳入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中的排污单位(详见附件1)均应安装用电监控,已安装浓度监控和流量监控并与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联网的废气排放口可暂缓安装,具体安装名单将按地区分送。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设备安装点位应全面覆盖主要生产设施及治污设施,对总用电、涉气生产线(生产工序、生产装置)及其对应废气污染防治设施的核心用电设备均应进行安装、原仅安装生产设施用电监控的排污单位,需自行安装补全总用电及治污设施用电监控。

二、制定落实具体实施计划

排污单位是用电监控、安装、联网、验收、运维、数据传输的责任主体,必须严格按照中《大气污染源工况用电在线监测技术规范》(DB32/T4350-2022)和《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工作的函》(苏环监控(2022)11号)(详见附件2)要求开展建设。各直属局(分局)要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计划,迅速通知、指导帮助辖区内企业开展电监控系统规范化建设工作。11月25日前,须将长期停产无需建设的企业名单核准汇总后盖章报我局。

三、强化调度

各直属局(分局)要高度重视,主要负责人要亲自负责,成立工作专班,于11月4日前将名单报送至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详见附件3)。每周五12:00前向泰州市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局报送《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4),确保2022年11月底前完成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清单单位用电监控安装联网工作,12月底前完成全市排污许可领证单位(含重点管理、简化管理)中未安装浓度监控、流量监控的涉气排污单位用电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确保年内排污单位自动监测监控联网全覆盖工作高质量完成。环境执法部门应将各地排污单位用电监控建设运行情况纳入执法检查内容,检查排污单位是否存在应装未装或弄虚作假等情况。

省厅已将用电监控安装联网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于12月底前将通过省生态环境大数据平台对


各地用电监控联网情况进行考核。同时,省厅实行“周调度、月通报"制度,对进度缓慢、联网率低的地区进行通报。省厅各专员办也将各地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联网工作推进情况列入日常监察范围。目前我市这项工作进展缓慢,已引发省厅纪检组高度关注,请各直属局(分局)引以重视,我局也将及时督查各地工作推进情况,对履职不力、未按时限要求完成联网弄虚作假等行为,将依法依规予以追责问责。

泰州市涉气排污许可领证单位及纳入重污染天气

应急管控单位统计表

2.《关于加快推进排污单位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工作的函》(苏环监控(2022)11号)

3.信息表

4.用电监控规范化建设联网工作情况表

1.江苏环保用电管控 产污设备用电监控平台概述

   1.1.开发背景
《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相继颁行,《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意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等政策先后发布,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提供了坚实的法律和政策保障。国家全面推进打赢蓝天保卫战,打好碧水保卫战,打胜净土保卫战,加快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中国,各省市结合物联网和大数据政策,也相继颁布有关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平台等相关政策,针对性地对企业内的环保设施、设备运行状况作出检测控制,限度发挥环保设备的作用,提高使用效率,并为部门能够动态掌握治污治理执行情况和异常预警提供支持。
AcrelCloud-3000环保设施用电监管云平台依托创新的物联网技术、电力参数传感技术,实时采集企业污总用电、工艺生产设备用电、污染治理设施设备用电等数据,通过设施运行停车分析、越限分析、停/限产分析、工艺关联分析等,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施、设备等未开启、空转、减速、降频以及异常关闭等未正常工作的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实时监控限产和停产整治企业运行状态。

2 .江苏环保用电管控 产污设备用电监控平台主要应用场合:

(一)钢铁

(二)石化;

(三)化工、焦化

(四)医药制药;

(五)造纸

(六)有色金属

(七)建材

(八)火电热电

(九)市政污水处理

(十)采矿

3.平台结构


4.江苏环保用电管控 产污设备用电监控云平台功能

 平台登录

在浏览器打开云平台链接、输入账户名和权限密码,进行登录,防止未授权人员浏览有关信息。
平台首页
平台首页显示企业概况,用电统计,产污设施运行柱状图,治污设施运行柱状图,如图所示:
企业概况:显示接入的企业、产污/治污监测点、总监测点数量等数量,治污设备的当前运行状况和停限产的异常状况等信息。
停限产执行情况:以列表的方式展示今日需要执行停限产计划的企业名单。
用电统计:以曲线图的方式展示今日空气质量与企业生产用电趋势的对比,以及昨日和今日企业总用电情况。
异常企业统计:按行政区域对企业异常进行数量统计,并以柱状图的方式展示。
数据监测
实时监控:采集现场用电信号,可以查看企业、车间设备、监测点各级的统计情况,包括生产状态、设备状态、电流、电压、用电、功 率等,默认显示昨日/今日曲线,可选择具体的时间并生成曲线,其中用电和功率曲线中包含设置的设备启停阀值,企业整体用电中显示企业停产的阈值。

根据设置的启停阈值,判断生产时间和治污设施运行时间是否吻合,与停产限产计划是否有时间冲突,如图所示:


企业设施运行数据:展示接入平台的生产点位以及关联的治理点位各个时间点的数据上报情况。
企业电力负荷明细:展示接入平台点位各个时间点的数据上报情况。
异常实时报警
通过关联分析、超限分析、启停时间分析,及时发现环保治理设备未开启、异常关闭及减速、空转、降频等异常情况,同时通过数据分析还可以实时监控限产和停产整治企业运行状态,如图所示:
统计分析
设备状态分析:统计分企业某个时间段内的产污设备运行、停机,监测设备失联,可以查看实时上报的数值。
点位运行情况分析:按行业或区域统计分析企业、监测点、产污设施、治污设施等数量及运行状态。
企业用电数据分析:统计企业在污染日、非污染日的负荷对比,并以曲线方式展示烟尘、VOCs的监测情况。


企业运行状态统计:按年/月/日统计分析企业、监测点、产污设施、治污设施等异常产生的情况。
手机APP
AcrelCloud-3000环保用电监管云平台支持Android、ios系统APP,环保局/企业用户能根据自己的需求使用对应版本的APP,可以进行 行业/企业查询、报警、故障查询,实时监控数据查询,分闸操作,探测器详细信息查询等功能。
能耗分析
用电量分析:按企业/行业/区域统计在某个时间段内的用电量,可按日/月/年进行统计和分析,进行同比环比分析。
企业运行状态统计:按年/月/日统计企业各点位的用电情况,可导出成报表。
企业用电数据分析:按年/月/日统计企业以及行政区域的总用电情况,可导出成报表。
应急减排管理
减排方案录入:根据减排计划录入减排方案,支持应急预案的启动。
减排企业录入:按企业/行业/区域批量配置企业需要执行的减排方案。
减排生产执行报告:按企业/行业/区域统计在某个时间段内企业执行减排方案的情况,可以生成报告。


4.业务模式

监管部门自建平台,平台建在其数据中心或监控中心,系统硬件客户可以参照我方推荐系统设备配置参数采购或者申请阿里云服务器。安科瑞指导客户完成平台的建设和运管队伍的培训,如果客户没有技术力量维护,也可以选择每年向安科瑞支付一定的服务费用。

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监管工作是创新环境监管方式的重要举措,是自动监控的一种补充技术手段,对于大幅提升省市环境ZHIFA水平、保障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改善空气环境质量具有重要意义,为环境分析、环境管理、环境ZHIFA、环境预警等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

5、推荐现场硬件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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